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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增收机制,提高工资水平
15、工资性收入是城乡群众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绝大多数群众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各级都要切实重视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的重要意义,强化宏观调控,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确保城乡群众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16、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方法。对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挂钩比例从原来的1∶0.7调整为1∶1。企业接收安置的转业军官、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政策性安置的军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当年可凭录用手续和劳动合同在工效挂钩结算时按实税前列支。企业成建制接收破产、关闭企业分流职工的,增加的人员可按同工同酬原则核增工资总额基数。对实行工资定额使用的单位,根据经济效益情况,最高可按18%-20%增幅核增工资。企业效益下滑的,为保证职工工资有所增长,按工资增长不低于4%核增工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可继续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