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1 浏览 30129 次
时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激活各类投资主体与转变政府职能并重,注重形成发展合力,使项目引得进、留得住、长得大、带得动;坚持符合产业导向的大中小项目一起上,注重项目间的关联配套和产业群、产业链的培育;坚持劳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同发展,注重发挥传统产业的优势,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生产、流通、服务同时抓,注重发挥现代流通业对现代化大生产的支撑作用;坚持内资外资齐头并进,注重投资领域的开放和投资环境的优化;坚持项目投产、续建、开工、储备滚动推进,注重项目的策划、开发、推介、协调。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富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和富有生机活力的项目带动工作机制,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以项目带动促进投资增长,以项目带动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目标任务

  根据“十五”计划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十五”后三年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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