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3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5 浏览 29714 次
>

  (一)由省经贸委负责加强对食品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引导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由省质监局负责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省卫生厅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卫生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加强对无照生产经营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整顿和取缔一批达不到生产条件要求的生产企业。

  (二)由省质监局、经贸委负责组织制定和施行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味精、肉制品、乳制品、罐头、饮料、糕点、酒类、茶叶、食糖等行业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实施细则,省质监局负责检查。

  (三)由省工商局负责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复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乳再制品、罐头、饮料、糕点、酒类等商品,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四)由省卫生厅、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城市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监督管理,卫生厅重点加强对豆制品生产卫生监督检查,做好豆腐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清理整顿工作,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