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3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5 浏览 29716 次

  (六)由省卫生厅负责,省农业厅、供销社、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加强蔬菜、茶叶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预警系统的建设,加强信息采集、交流、发布,做好蔬菜、茶叶食品安全预警工作。

  (七)由省科技厅负责,省经贸委配合,组织食品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制定专项攻关课题的实施方案。

  八、其他有关分工

  (一)由省质监局、联席办负责,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对我省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调研论证,提出适合省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由省卫生厅负责,省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厅、供销社、公安厅、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由省经贸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开展“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评选工作,向社会郑重推出一批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

  (四)由省经贸委负责加快重点农贸市场“农改超”工作,推动“农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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