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临近,普洱茶国标再掀波澜
发布时间 2009-06-19 浏览 24227 次

 随着6月30日大限临近,广东茶企、茶商正如热锅上的蚂蚁。

  2008年1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以下简称“《国标》”)实施,目前,距最后过渡期2009年6月30日的底线仅余3个多月时间。

  根据《国标》的相关规定,只有原材料取自云南大叶种,并且只有在云南地区生产才能叫普洱茶,也就是预示着在广东地区的普洱茶企业生产出来的茶将不能被叫作“普洱茶”。《国标》相关管理条例还规定,2009年6月30日以后,市场上流通的普洱茶均将必须带有“原产地标志”,否则将不允许流通。

  “我们的申诉材料已经在专家审议阶段,论证后将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报。”3月18日,广东省茶叶学会秘书长张黎明对本报记者记者表示,该法案一旦执行,将对广东数十家茶生产企业中的大部分带来灭顶之灾,也可能对广东茶叶流通商带来巨大影响。

  150亿元陈茶或无法流通

  自2006年开始,普洱茶市场空前火爆,因为炒作其储藏特性,大量普洱茶流向市场,而广东则是普洱茶最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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