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后果是这样的:
云南普洱茶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太俊林,明知云南普洱茶厂有限公司不符合《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立项条件,仍积极组织、安排工作人员申报宁洱县5300亩绿色生态茶园种植基地提升改造项目,并提交虚假合作协议及虚假审计报告,意图获得1500万财政补助资金。
太俊林的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后,通过了项目审批。案发前,各级财政已将1500万元(包括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达资金10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500万元)拨付至宁洱县财政局专款账户,但还没有拨付至太俊林的公司。这被法院认定为属于犯罪未遂。
昆明市中院于2015年8月26日作出判决,认定太俊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太俊林上诉后,云南省高院不公开审理此案,于2016年4月13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裁定书所显示的太俊林诈骗一事指向沈培平。此外,在沈培平担任副省长期间,还将“淘宝云南馆”交给太俊林的云南七彩高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但该项目一直运营不畅。该公司2013年底注册成立,2014年初就已经消失了,活了不到半年。
但坊间传言太俊林行贿沈培平一事,毕竟并没在裁定书中证实。“犯罪未遂”这四个字,有着太多的想象空间。
普洱茶产业如今发展得如火如荼,是这几十年来各路能人以不同方式努力的结果,有的甚至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似乎这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迈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然而,一旦走上正轨,各种人物就该各守本分,商人,要将心事放在赚钱;官员,要将心事放在规则的制定上,扮演好“守夜人”角色;文化人,将心事放在提供思想资源上。天地有道,各业分途。一旦逾越各自界限,迷失自己,就会生出各种不畅和变故。(据云南美财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