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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牌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母子品牌结合成效显著
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品牌化、高品质茶叶的需求,我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原产地域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制度,不断完善茶叶品牌管理法律法规,形成了有效的品牌管理制度。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7年农业部制定了《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在长期的茶叶品牌管理实践中,我国逐步探索形成了母子品牌管理这一有效的品牌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主产地政府,结合本地茶产业区域特色,培育与推广了一批区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西湖龙井、黄山毛峰、安溪铁观音、云南普洱、安化黑茶、安吉白茶等公用品牌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在公共品牌的带动下,一些企业品牌也迅速发展,某些品类的茶叶企业品牌知名度甚至超过了公共品牌,企业品牌的发展也进一步带动了消费者对公共品牌的认知,二者相得益彰,形成了从母子品牌到子母品牌模式的转型。
续完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茶叶》2019年第10期,P1-5,《我国茶产业发展40年》,作者:陈富桥,胡林英,姜爱芹。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