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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关于缴纳2012年会费的通知
中茶协字〔2012〕6号
关于缴纳2012年会费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
十分感谢会员们长期以来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给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茶叶事业的发展,根据我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根据类别缴纳2012年度会费。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尚未交费的单位及个人,亦请尽快补齐。
□副会长单位:3000元/年; □一般会员单位:5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 □事业单位:300元/年;
□理事单位:1000元/年; □个人会员:100元/年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关于会员缴纳会费的规定
根据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会员要“按规定缴纳会费”的要求和国家民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在〔2006〕123号)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