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普洱贡茶的加工制度
发布时间 2013-03-01 浏览 4579 次
摘季节不能超过三月底至四月初“小满”。贡茶收取前,要求先由官差任选少许给主人尝试。无恙后,又由官差品尝,经验证无异味以后才收取。官差交付官仓时,经验证确定无差错以后才将其分类入库,妥善保存。

在清初以前,“人头团茶”和“女儿茶”等贡茶系列的“紧茶”样式,都是由经过官府严格审查的各户茶农制作。自清顺治十八年前后起至雍正六年,由官府设置在倚邦的“贡茶厂”加工;从“雍正七年己酉,总督鄂尔泰奏设总茶店于思茅,以通判司其事”。“

贡茶中的“紧茶”, 除了特殊情况下,由官方指定的倚邦极少数茶庄代为加工者为“饼茶”以外,要求一律制成“人头团茶”,民间商贩都不得加工和流通此样式,只能加工成饼茶,即方饼或圆饼。

每年加工贡茶前,官方还要派官差到民间选拔制茶态度端正、身体较健康、茶业加工技术较好的制茶师傅。宫廷则派御医到思茅或倚邦初选和复选,经体检合格者才有资格加工“贡茶”。

贡茶加工房为封闭式。要求制茶师一律着无袋青布工作服,不得随便出入,出入厂房要搜身。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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