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骏眉”茶叶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发布时间 2013-12-13 浏览 6731 次
并使用在第30类“茶”等相关产品上的商标,依法应当核准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一审法院支持了正山公司的主张,至昨天终审法院的判决推翻了这个结论,认定“金骏眉”已经属于茶的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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