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骏眉”商标注册被判复审
发布时间 2013-12-13 浏览 10624 次
商标申请注册时,“金骏眉”属于茶等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综上,二审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复审裁定。

  ■法官提醒

  保护知识产权应避免品牌通用化

  法官表示,该案提醒企业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一定要强化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品牌的通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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