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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新《商标法》共作出了53项修改,涉及五大方面,贯穿了商标申请、注册、管理、确权、维权的每一个环节,全文从现有的64条增加到73条,其中关于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条修改最多,有30多条。其中主要修改调整内容为以下方面:
1、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条款
修改要点:新《商标法》第七条规定了“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
修改要点:新《商标法》第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3、增加惩罚性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