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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乐的全部诉讼请求。
标签瑕疵不一定属于赔偿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十倍索赔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该类案件原告绝大多数并不以产品导致其人身损害为由要求赔偿,而是以产品的标签标识、封面的广告标语、商标等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要求十倍赔偿。但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则不属于十倍赔偿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仅规定了违反该法的相关行为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还规定了相关民事责任,但是民事侵权责任与相关行政责任在法律构成要件上存在差异,在法律功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