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湖南茶叶‘三十’评选、宣传、展示、推介、表彰”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6 浏览 5663 次

(5) 形成了茶产品市场销售网络,在省内外(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和市场占有率,且管理营销规范;

(6) 当地政府重视,茶叶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健全,产业发展与社会综合环境好;

(7) 为千亿湘茶产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

(8) 同意在湖南日报社《新湖南》手机客服端开辟的专栏进行宣传展示,并提供相应的业绩文字、图像资料。

2、2018湖南茶叶“千亿产业十强专业合作社”推荐、评选条件

(1) 必须是茶叶专业合作社,并具备有经工商注册且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资格,办理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 建有专业合作社章程、健全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和健全的理事会、监事会,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 依据《章程》制定了生产、交易、财务、分配等有关管理制度,并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 专业社拥有100名以上成员,其中农民社员占成员总数80%以上,并有连片优质良种茶园面积500亩以上;

(5) 组织带动茶农、茶产品进入市场、助农增收、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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