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设立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2011-07-16 浏览 4797 次
识改装费1至2万元;门店经营面积分别在30平方米、4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上的,且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的市区开设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年租金补助,次年减半;在其他地(市)级地区的市区开设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年租金补助,次年减半。

  对向市外销售明州仙茗茶叶的各类企业或个人,销售明州仙茗茶叶分别在5吨、10吨、30吨以上的,经县市两级核实审定,分别给予每吨1000元、1500元、2500元的奖励。(孙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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