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螺春”险成香烟商标
发布时间 2011-07-25 浏览 4559 次
护采取行动。沈华明介绍说,为了保护这一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名品,苏州吴中区曾经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碧螺春”商标。但由于“碧螺春”的外形、制作技术等要素已被各地茶农广为采用,已转化为茶叶通用名称,不具有商标“显著性”这一基本要素,根据《商标法》,“碧螺春”不能注册为茶叶商标。而以个人名义申请“碧螺春”商标,如果申请成功后3年内不使用的话,将会被撤销。这对想要申请碧螺春商标的茶农个人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碧螺春茶商标注册不成,吴中区只有另求他法。2002年8月,根据我国《原产地保护制度》,吴中区以“洞庭(山)碧螺春茶”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与当年12月份获批准,次年3月份正式实施。2008年11月,洞庭(山)碧螺春茶又由原产地域产品变更为地理标志产品。目前,吴中区辖内共有124家茶企业与1.8万户茶农共同参与到洞庭(山)碧螺春茶地理标志产品中来,并受其相关条例的保护。

沈华明说,尽管抢注商标这一事件本身属于正常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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