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凉山彝族的婚姻习俗
发布时间 2010-02-11 浏览 46581 次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是中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50年代以前,这里还处在奴隶社会。那时在奴隶主的统治下。奴隶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奴隶主可以自由买卖奴隶。一个女奴的身价值十五、六只羊,十几个青壮年男奴隶还敌不上一匹好马的价值。在婚姻制度上,买卖婚姻是奴隶制婚姻形态的主要特征之一。

 

  凉山彝族的婚姻形式,除包办婚姻外,还存在一些其他形式的婚姻形态。如姑舅优先婚(姨表不通婚)、转房制(兄亡弟娶其嫂)以及不落夫家习俗等均有流传。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抢婚习俗。

 

  彝族的抢婚,分暴力抢婚与摹拟抢婚两种。前者往往不经过媒聘,纯粹诉诸武力。抢亲后通过媒人说合,如果男女两家得到谅解,便可正式成婚;如果说合不成,也可能因此结下怨恨,有的甚至男女两家进行械斗,长期打冤家。这种暴力抢亲的习俗今天在彝族地区已很少见到。更多的情况下是摹拟式的带闹剧色彩的“抢婚”。

 

  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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