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物保护新规:工程超2万平米须先考古
发布时间 2010-12-02 浏览 49660 次
咨询机制”,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决策,应先听取专家意见。对于古遗址、古墓葬等田野文物的保护,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则由县级政府聘请一至三名文物保护员专门负责管理,这在全国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属首次。

  《条例》明确要求,基本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这样的规定,在全国也是第一次。对未按规定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建设等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1  2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