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优质茶的评选活动。2 申报条件2.1 企业自愿申报或有关主管单位推荐。2.2 产品已定型批量生产,眉茶(包括雨荼)、珠茶、
花茶年生产量在 l万公斤以上;特种
绿茶、龙井茶、蒸青茶、
红茶年生产量在250公斤以上。2.3 申报参评产品,应有相应标准。2.4 申报参评企业,应有卫生许可证。2.5 参评的
茶叶产品,应有注册商标。2.6 参评
茶叶产品要有包装,内销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国标GB7718规定。2.7 参评的
茶叶产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2.8 申报单位必须填写优质茶评审申请表,详见附录A。2.9 申报材料均需附相关复印件或照片。2.10 鼓励企业创制新产品。新创产品需经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申报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