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者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将证书和标记的使用权转让他人。
第十八条 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要求的颜色、形状、大小比例制作。
第十九条 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使用申请,每年复审一次。
第四章 生产、销售管理
第二十条[茶园管理]信阳毛尖茶茶园按信阳毛尖茶种植标准栽培管理。
第二十一条[原料收购和加工] 加工单位收购信阳毛尖茶鲜叶或半成品 ( 毛茶 ) 应当验明《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保护茶园证书》,严格按照信阳毛尖茶加工标准规定的工艺制作,并且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符的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车间、仓库、场地。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仓库内产品界线清晰,数量准确。
第二十二条 各生产单位应制定信阳毛尖茶产品实物标准样,其产品各等级质量应符合信阳毛尖茶标准规定的要求,并且经过市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审查认定后参照生产。
第二十三条 信阳毛尖茶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等级。
产品或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符合标识、标注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各管理机构指定检验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产品合格的,颁发《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保护产品证书》。
各级管理机构对信阳毛尖茶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要求,有三次以上警告记录的,停止使用原产地标记。
第二十五条 [销售] 获得《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保护产品证书》的产品必须使用标记,进货时,应当验明供货单位的《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保护茶园证书》和《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保护产品证书》,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由质量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或按本规定由市管理机构撤销使用专用标记。
第二十七条 从事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2 、严禁弄虚作假。
3 、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接受企业酬金,吃拿卡要。
4 、不得泄漏企业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5-05-17 00:08:3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