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茶叶生产中的病虫防治对策
发布时间 2012-03-18 浏览 46962 次
期使用的乐果在许多地区效果日益下降,国外对其MRL又有逐渐严格化的趋势。氰戊菊酯是20世纪80年代起茶园中用以防治假眼小绿叶蝉的重要农药,从 1999年11月起已由农业部下令禁止在茶叶生产中应用。名优茶的推广,使采摘标准愈来愈嫩,这样就有更多的嫩梢茎部留在树上,与过去较老的采摘标准可以采下大量的叶蝉卵的方法比较,这实际上削弱了假眼小绿叶蝉农业防治的力度。黑刺粉虱是90年代以来在许多茶园中上升为优势地位的一种害虫,长期来推广应用的噻嗪酮(优乐得、扑虱灵),由于欧盟的新标准中MRL订为0.02mg/kg,这种对黑刺粉虱防治非常有效的农药只能停止在茶园中使用,目前尚无一种农药能完全取代它。茶黑毒蛾在80年代以前只是局部零星发生,从总体上来讲为害性不大,但从90年代末发生面积越来越大,而且尚缺乏有效的防治措施。

除了茶树害虫外,茶树芽叶病害的防治,长明以来采取的是化学防治的方法,由于常用杀菌剂的MRL标准订得很严,因此需要尽快提出以减少化学农药用量的茶树芽叶病害的综合防冶措施。 2.2 茶叶中农药MRL的超标率很高,影响茶叶出口 我国茶叶中的滴滴涕和六六六两种农药的残留问题曾经是20世纪60-70年代影响茶叶出口的严重问题。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贯彻了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和病虫综合治理技术昔施,因此从80年代中期起,茶叶中的农药残留问题已获根本解决,我国出口的茶叶和内销茶叶分别有98%以上和95%以上符合国际和国内的允许标准。但在我国即将参加WTO的前夕,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盟各国,都相继扩大了茶叶中农药MRL的检验范围,从过去只检验6种农药扩大至近100种农药,同时大幅度降低MRL值。例如氰戊菊酯在茶叶中的 MRL在2000年7月1日以前欧盟实施的是10 mg/kg,而2000年7月1日以后改为0.1 mg/ kg,许多农药实施的是0.02mg/kg的最低检出量标准。因而在2000年造成了茶叶中农药残留超标率较高的现象。必须说明的是,这个超标是按欧盟的新标准计算而得出的超标率,如果按我国颁布的标准来计算,则绝大部分茶叶仍然符合标准。从检测结果来看,超标率最高的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和优乐得等3种农药。这种超标现象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正在明显改善中。 2.3 缺乏适于无公害生产使用的技术和农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食品的安全性有更高的要求。无公害茶叶的生产在新世纪中已作为政府行为,将在短短的几年后作为市场准入标准。目前无公害茶叶生产在全国各产茶省成为一个热点。但是,无公害茶叶生产中许多技术问题尚未解决,亟待解决如何在病虫防治中少用农药或不用农药。可以预期,将更多地启用生物防治手段,采用生物农药和植物性农药。但迄今为止,这些技术和产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无公害茶叶生产的需要,至今还无一种可以主要用于茶树病虫防治的生物农药制剂被登记通过。 3 新世纪茶树病虫的综合防治

农业部已在2000年提出无公害产品将是茶叶生产的目标和要求,也是未来茶叶产品的市场准人标准,因此茶叶病虫防治也应以此为目标提出综合防治的思路。要从茶园生态系的整体平衡来考虑,不要只局限于防治对象,既要考虑当时当地的病虫种类,还要考虑到未来和环境保护,既要考虑当前的利益和效益,更要考虑长远的影响和带来的后果。在措施上应考虑不用或少用化学农药,而应强化农业防治和生物防治。应特别加强如下几个方面。 3.1 改善茶园环境,发挥茶园自然调控能力

茶园是茶树有害生物和有益生物种群的栖息生境,保持好茶园环境的生态平衡以及重视茶园周围的生态环境,为保持和改善茶园树冠的密集郁闭度和茶园周围的植树造林,可有助于茶园生态系的生物多样性,发挥茶园自然调控能力,以达到茶园生态系中生物种群的平衡,这是实施良好综合防治的必不可少的外部生态条件。 3.2 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加强生态调控的力度 以田间栽培管理为基础的农业防治,由于它是以改变茶园生态系的栖息生境为主要目标,是一种温和的调节措施,因而在无公害茶叶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发展新茶园时要注意选择和搭配不同无性系品种,要注意选用对当地主要病虫有较高抗性的无性系品种。采摘可减轻假眼小绿叶蝉和茶蚜、茶叶螨类的发生。施肥和病虫发生密切相关。日本近20a来超高量施用氮肥,使得茶炭疽病流行和根腐病严重发生。此外,偏施氮肥会改变茶树芽叶中的氨基酸组成,酸性氨基酸比例增大,有利于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蚧、螨类)的发生。而有机肥的施用可使中、碱性氨基酸含量增加,不利于蚜、蚧、螨类的发生。由此可见,通过农业技术措施的运用以提高生态系统功能,进而起到控制病虫发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3 强化生物防治,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有益生物是茶园生态系中除茶树、有害生物外的又一营养级。它具有特异性强、不污染环境的特点,也是茶树害虫生态调控的有力手段。在无公害茶叶的生产过程中,强化生物防治,减少化学农药的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生物防治内容包括有益微生物、病毒、寄生性天敌和捕食性天敌。有益微生物在茶树病虫防治中获得成功的有苏云金秆菌、白僵菌、蚜霉、韦伯虫座孢菌、座壳孢菌等20余种。90年代在黑刺粉虱上分离并繁殖应用成功的韦伯虫座孢菌是国内外首次应用于害虫防治的一种Aegerita菌,经在福建、浙江大面积应用,田间防效在70%以上,持效至少3a。昆虫病毒的应用在茶树害虫的防治上已获得很大的成功。我国已从40多种茶树害虫上分离得到63种昆虫病毒,其中核型多角体病毒 38种,颗粒体病毒17种,质型多角体病毒5种,非包涵体类病毒3种。茶尺蠖NPV病毒、茶毛虫NPV病毒在我国已达到大规模应用的程度。寄生性昆虫应用于茶树害虫防治的有赤眼蜂 (对茶小卷叶蛾和茶毛虫的卵)以及绒茧蜂(对茶尺蠖幼虫)等。此外,多种捕食性天敌(包括瓢虫、草蛉、蜘蛛、捕食螨)对各种蚧类、茶蚜、假眼小绿叶蝉均起着重要的自然控制效果。 3.4 合理进行化学防治,实现无公害生产化学防治具有高效、速效的特点,但也具有环境污染、农药残留、抗药性形成和害虫再猖獗等弊端。在当前实现无公害茶叶生产的呼声中,虽然并不完全排除使用化学农药,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在农药的使用原则上要强调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用量,对农药的要求不强调其"杀灭"作用,而是更注重于"调节"。要根据经济阈值进行防治,低于阈值的可不进行喷药防治。

其次,在农药的选择上,要选用高效、易于降解、选择性强、水中溶解度较低的农药品种。要根据目前主要茶叶进口国所规定的茶叶中最大残留限量(MRL)标准来选用农药。禁止在茶叶生产中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甲胺磷,停止使用甲氰菊酯、噻嗪酮、灭螨灵、乙酰甲胺磷等农药。推广使用苏云金秆菌制剂(天霸)、白僵菌、茶尺蠖NPV病毒等生物农药和鱼藤酮、苦参碱等植物农药,合理使用石硫合剂。根据目前欧盟规定的MRL标准,在必需使用化学农药时,可选用塞丹、辛硫磷、马拉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和吡虫啉等杀虫剂和克螨特、四螨嗪等杀螨剂品种。

第三,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的标准使用农药,要注意施药质量,避免农药大量流失。要提倡农药的轮换使用。在有机茶园除生物农药和植物性农药,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合成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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