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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碳酸型及其他包装茶饮料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
5、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
7、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9、贮存及运输
9.1 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9.2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10、检验方法
10.1 感官指标
10.1.1 香气和滋味
打开包装立即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
10.1.2 色泽和杂质
取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或100mL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可见杂质。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
10.2 理化指标
10.2.1 铅
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2总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3 铜
按GB/T 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
10.3 微生物指标
10.3.1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
按GB/T 4789.21规定的方法检验。
10.3.2 商业无菌
按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