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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光:运用精雕细刻及薄刀法修去细坯中的刀痕凿垢,使作品表面细致完美。要求刀迹清楚细密,或圆滑、或板直、或粗犷,力求把作品意图准确地表现出来;
4、打磨:根据作品需要,将木雕用粗细不同的木工砂纸搓磨。要求先用粗砂纸,后用细砂纸。要顺着木的纤维方向打磨,直至理想效果;
5、着色上光:用一枝硬毛刷、一枝小硬毛笔、一只调色缸。着色的颜料一般是指水溶性的,如水粉、水彩或皮鞋油。它们的特点是覆盖性小,有较强的渗透性。油画的丙烯颜料不宜使用。
木雕着色的方法主要是掌握木质和花纹在颜料的覆盖下还依然可见,有些木纹通过着色更加清晰。所以在调配颜色时不宜过厚,颜料与水的比列是30:1,要适当的稀薄,呈透明状。这样即使多上几遍,木质也不会被覆盖住,如果颜色调配得当,上色的刷笔含水量不宜过多,不要急于求成,否则有些深凹处积淀颜色易产生不均匀的效果。
着色不仅是为了弥补某些木质的不足或缺陷,而且还能起到丰富材料质感美和作品形式美的作用。因此在作品上色时要酌情而定,要求尽量体现出作品内容形式的需求,并符合天然木质的种种美感。
木雕上色不要马上擦光。一定要等干了(约12小时后),用一块干净的布使劲擦拭直至产生均匀的光泽,达到手感光滑。有的作品可以视情况擦漏一些,使木的底色稍有显露,形成丰富的色彩感觉,同时也加强了作品的层次感。
当我们雕完了一件作品,从紧张的工作中解放出来,看到自己亲手制作的作品,有如孕育生命的诞生,会有一种成功和收获的快感,细细品味似经历一次死与生的过程,这便是创造的魅力,但是真正感受到它的这种无穷魅力,但要真正感受到它的这种无穷魅力,需多雕多练,多琢磨,熟能生巧,才能形成自己的艺术语言和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