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底本式只写明他本的不同文字,底本一概不动;定本式则遇底本有误,可以据校本改动底本,但应该出校勘记说明改动的依据。传统学者认为文本的每一处改动,都是非常重大的事件,因此凡有差异,包括字形的不同,也逐一出校,这当然太琐碎了。但现在一些整理本采用会校各本,择善而从,不出校记的办法,虽然简明,但各本有哪些差别,是否作了认真的对校,择善而从的标准又是什么,因为没有交待,读者无法了解。校点本中的《史记》,估计是为争取在1959年10月国庆十周年前出书的缘故,即采用了择善而从、不出校记的方法,尽管可以确信当时做过认真的会校工作,因为没有交待,读者总感到遗憾。以后诸史没有延续这一体例,但各史校勘记的繁简程度颇不一致。如《后汉书》某些卷次校记多达一二百条,而《新五代史》半数卷次一条校记也没有,除了各史错讹情况有所不同外,在尺度掌握的分寸上,显然有较大的差异。就我所知,《旧唐书》在实际整理时,曾仔细校过各种版本,并与《通典》、《新唐书》、《唐会要》、《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书中的相关部分作过核实,有较详细的记录稿。校勘记的最初文本,也比最后的写定本要详细得多。但由于当时形势所迫,严格要求校勘记不要太烦,尽可能地删繁就简,因而形成现在的面貌。《出版说明》称参校了五种文本,并称:“点校中文字不主一本,择善而从。凡是根据以上几种版本改正文字的,一律不出校记。”各本面貌如何,作了哪些改动,这就不免引起非议。清代以来底本式校勘凡遇同一字而字形稍有差异者,一律出校,当然过于繁琐,不足取则。但过于简单,浪费了校勘的成果,也不利于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修订本在文本校勘上应该严格要求,参校的版本应该留下完整的校勘记录,对于最后出版的校勘记,取舍也应有具体细致的规定。
九、关于标点
二十四史的新式标点具有典范意义,体例也具体精密。我只想补充一点。史传在连续叙事时,前句的时间记录不一定包括下句的纪事。标点本多注意从语意上断句,连续叙事时中间多用逗号。我以为凡是语意可以停顿,前后所叙为两事时,应该尽量多用句号以作区隔。
十、建议同时修订《资治通鉴》校点本
顺便说到,中华本《资治通鉴》整理在二十四史以前,其整理体例对后来二十四史整理影响很大,但其基本方法则是采取底本式的整理,即以清胡克家翻刻元刊胡注本为底本,校本则主要参据章钰《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于各宋本的异文和增出文字,仅出校记,一律不改底本。因此这个版本的正文,还不能完全反映原本的面貌。在二十四史修订的同时,对于《资治通鉴》也应作适当的修订。建议正文可以用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绍兴二年余姚刊足本为底本,参校章钰的校记;《考异》则可以用《四部丛刊》影宋本重录,并且与胡注在字体上有所区别。胡注的修订则可以基本保持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