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消失的婚恋习俗
在许多民族传统社会中,婚姻关系的缔结有一整套的习俗,如谈情说爱的方式,说媒方式,婚礼举行方式,以及婚后的夫妻关系、社会互动。
西南少数民族的谈情说爱方式可谓情趣盎然,民族特色浓郁。如侗族的行歌坐月、布依族的郎哨、苗族的游方,以及西南边疆傣、阿昌、佤、哈尼等民族的“串姑娘”等。
一般来说,西南民族地区青年男女的恋爱方式多以集体性的方式进行。当姑娘小伙子成年后,他们往往根据性别形成一个活动圈子,除了于节庆、生产活动时借机寻找意中人外,日常时间也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对歌弹唱。姑娘们还手里做些手工活,如刺绣、纺纱织布等,在轻松、融洽的气氛中,某对青年男女会渐渐产生爱意,并相互赠送信物。一旦关系确定后,男子则告知家人,如家人亦中意,即找合适的媒人前往说亲。
说亲过程同样充满情趣,媒人依习俗前往女方家,或带酒,或带茶,在各种表面的托词下说到这对年轻人如何般配,双方家庭、家族如何又攀了门好亲戚等等,如此往返几次。若女方家也对对方满意,下一步则可合八 字、对属 相、看卦 象等,这些如都呈吉相,即可订亲。订亲则意味着双方家庭确定了姻亲关系,社会网络由此而扩展,一般情形下是不允许任何一方悔婚的,否则会引起争端。
婚礼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仪式之一,既包含着个体自身角色的转变,也意味着社会关系的重组,还是文化传承、族群互动的重要场所,其过程及其所展现的民族文化常常为“他者”所乐道。婚礼过后,一个新的家庭诞生,一个新的社会网络得以建构,个人也在此中成就了其责任、生活之意义及纽带作用。
婚礼后,在西南一些民族如苗、布依、侗等民族中,还有“不落夫家”之俗,即暂时不与丈夫同房,而是返回娘家,待逢年过节才由夫家人接到家中,如此往返一段时间,一年、两年或更长,才长住夫家。
然而,这些习俗均随着妇女的大量外流逐渐消失。笔者在中学时代于侗族地区所见的行歌坐月、不落夫家没有了,在婚礼中那种对歌、弹“牛腿琴”的场景也湮没在遥远的记忆里。又如云南省红河县乐育乡坝美村的哈尼族,从2000年到2005年,外嫁妇女20多人,其中主要流入安徽、山东、江苏等省。这些外嫁女子的婚事都不按照哈尼族习俗办,不磕头,不送喜酒,不认亲戚,传统习俗渐渐消失了。
由于许多女孩外流的方式较多,或在外打工后就直接到男家,或由掮客说和,在未见男方面的情形下就贸然远嫁他乡,或者就自己跟着所谓的熟人直接到流出地,其婚嫁过程简单而直接,没有了往昔繁琐的过程和仪式,也无近地的亲属关系网络,更没羞涩与浪漫的情调,过去因之而相互依存的习俗乃至民间技艺也随之而流失,如纺织、挑花刺绣、歌舞以及乐器制作等等,随之而流失的还有固有的一些价值观、社会联络体系。
少数民族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