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
3.5 新花梨(现称为花梨)与紫檀同属。如以量多常见的大果紫檀(P.macrocarpus)作为花梨的代表,则比其轻的可称轻花梨,包括印度紫檀(P.indicus)和安哥拉紫檀;比其重的可称为重花梨,包括鸟足紫檀(P.pedatus)和越柬紫檀(P.camboianus);非洲产色泽红艳的索氏紫檀(P.soyauxii),是花梨类中最紫红的,可称为红花梨。并非所有紫檀属的木材,其木名为均可称花梨或紫檀。拉丁美洲有几种心材不明显或很小的,如罗氏紫檀(P.rohrii)和药用紫檀(P.officinails),质轻、色浅、不耐久,只能用为一般木器、普通家具、包装箱、合板和造纸等,是没资格称为花梨的;当地名为BEBE,可音译“贝贝”。
4 正名样板两兼备,买卖交易少扯皮前面谈到酸枝充紫檀输官司、甘拔当红木大亏损的个案,使人们在听取教训后进行反思。
4.1 “红木”在国家标准出台前,是一个漫无边际的混称;在国标出台后,也是一个集合名词,并不是具体的商品名。订合同要明确到更细的木种以至树种(如广州就把酸枝细分为油、红、花(白)和黑4个木种),并附上准确的拉丁学名外交商品名。同时,应该有木材样板作为实物的依据,按“板”交货就可靠了。
4.2 中国大陆的紫檀是檀香紫檀。但日本,还有中国的台湾,却把酸枝当紫檀。1990年台湾出版的《经济木材图鉴》(彩色版)就把阔叶檀(油酸枝D.latifolia)称为广叶紫檀。1979年须藤章司的《南洋材》,却把檀香紫檀等同于其他同属树种,也就是当做一种“重花梨”看待了。这咱因地而异的现象,是值得认真了解的。
4.3 当今木材市场有不少“紫檀”,没有一块是真的。除轻花梨的印度紫檀(P.indicus)外,最多见的是所谓“巴西紫檀木”。真想不到这种绿褐色的绿心葳(Tabebuia serratifolia),竟盗用了紫檀之名。另一种叫印尼紫檀木,就是上述的油酸枝。国内有些地方还把小红豆(O.microphyllum)的心材叫紫檀,色虽似而质远逊。
4.4 把印度紫檀称紫檀的文献颇多,自1972年《中国高等植物图鉴》(第二册)开始,就连续不断出现,如1983年《拉汉英种子植物名称》,1985年《中国树木志》(第二册),1989年《明式家具研究》,以及建国后共3版的《辞海》。影响所及,不少中医药书籍也跟着采用。古名今释是件难事,要求绝对准确是不现实的。但发现有错而及时更正,也就善莫大焉了。芸香科的山油柑(Acronychia pedunculata),曾被考证为“降真香”(1956年《谅植物志》),并广为流传。1991年《广东植物志》(第二卷)出版,才指出“降真香”是误称,总算是尘埃渐渐地落定了。
4.5 紫檀属中国无原产树种。有些资料说我国两广亦产紫檀,其实是把集散转手地当产地。檀属乔木的显心材者,在海南省有香枝(黄花梨),在云南有黑黄檀(D.fusca,是黑酸枝的一种)。这两种的资源已濒临枯竭,但造林不难,均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4.6 除材用的红木外,还有染用的红木。染用红木的学名是Bixa orellana。常绿灌木或小乔木。华南有载培。种子外皮可制红色染料,供染果点及纺织物;种子供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