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困难可能包括:(1)需要专业知识,因此难于掌握;(2)由于自然的复杂性,不同的过程可能造成相同或类似的结果,同一个现象可能有不同的成因解释,因此成因问题易于导致争议;(3)科学和认识是发展的,因此成因分类体系里面的石种时时面临着被修改的危险。所以应该尽量避免采用成因来构建分类的主体格架。另外,奇石的成因性质虽说反映更本质的自然属性,但不是人们最关心的性质。
3.水石、山石和风成石及切磨石的这些产状,和奇石的表生形成成因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并不能直接解释为成因。借用法律上“事实”和“真相”的区别(和钟石学的:))“产状”阐述的是“事实”,而“成因”阐述的是“真相”。“产状”不直接解释为“真相”,这似乎是个缺点,但在奇石分类时,它更是优点,因为“产状”是比“成因”更加表观清晰的特性,所以“产状”比“成因”更加适合用于分类。
奇石的原岩性质,奇石的成因(指表生地质作用过程这一阶段的成因),都是有趣的研究课题,可以满足我们对自然的好奇,甚至对我们辨识真伪有所帮助。但奇石不适合依据成因来做分类。因为成因不是个表观特征,是要经过分析得出的。对成因的认识,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明确地得到,但总有个别的情形是难以判断的。
奇石应该根据它的表观特征来分类。根据表观特征的分类简单直观明了,有3个好处:(1)容易掌握;(2)较少导致争议;(3)更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三、奇石分类方法的建议
奇石的分类,需要在现有成名石种的基础上做出。探究现有石种的某些属性特征,其中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属性,可能为奇石分组分类提供主干结构。由于这一属性特征是对现有众多石种的分析和归纳,所以不同属性因素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另外它应该具有较好的理论上的完备性,即所有的属性因素加在一起又是完备的。即使以后出现新的石种,也能纳入这个分类。
我建议的分类是这样的:用奇石的两个最为重要并且直观的特性相互结合而成。这两个特性是:欣赏性质(即人们喜爱奇石的原因)和产状性质(产出的地理环境等,和成因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但不是成因)。根据欣赏性质,奇石分为5大类:(1)造型石,(2) 图画石,(3)色彩石,(4)质地石,(5)特定成因石。根据产状性质,奇石分为4大类:(1)水石(水石又分为卵石和水冲石),(2)山石,(3)戈壁石,(4)切磨石。表1是这两个分类体系交叉结合生成的基础种类。
表1 奇石分类方案基础结构及石种举例
欣赏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