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清中期以前的包镶家具不同的是,清晚期风格的包镶家具,由于紫檀料的进一步匮缺,宫中往往拆改前世的残破紫檀家具旧料,剖解成薄片来制作包镶家具,旧料常有榫卯洞眼,所以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晚清包镶家具的堵眼现象;同样原因,也出现了在同一件家具上,包镶部件与实木部件并存的现象。与此同时,清晚期的民间包镶家具多以红木包镶为主,品种主要有:红木包镶带门联三橱、红木包镶柏木冰箱、红木包镶樟木衣箱等等。但却很少见有桌椅类家具用红木包镶法来制作的,究其原因,可能是箱柜类家具体大用料多,制作成本和运输成本都较高,南商北贩无利;而北方天寒,衣被多,凡居家多备箱柜,包镶箱柜华美价廉,适于北方就地打造使用(南方潮热,不便使胶),故传世较多吧。
清末至民国期间,皇威日减,宫中裁撤机构,削减开支,御用工匠外流,民间出现了大量的仿宫廷家具,其中不乏包镶制品。另外,用包镶法作伪或修复残破明清高档木器也日渐流行,”包镶”一词.因有作假之嫌而渐带贬斥之义了。
民国时期,作假者除常用“碎拼整”、“堵旧眼”、“短接长”、“浅染深”、“划棕眼”等方法作伪外,还将铁键、铅块等重物埋于包镶的胎芯之内,以增加手感重量,用来遮人耳目,还常常将包镶家具的内里披麻上漆,以掩盖拼缝接口,腿下穿铜靴套住破绽。
现代的作伪者,也常用以上诸方法修饰旧料,用以拼凑成名贵的古器,以上诸种欺世之法鉴定者不可不察,收藏者不可不防。
作为一种优秀的传统木工工艺,包镶法也可用来修复古家具上大面积的伤残。如果处理得当,可保留下古旧的结构骨架,使过度残烂的表皮重现华美肌理,取得起死回生的效果。
纵观包镶家具,历经数百年而不衰,从皇宫到市井,有过辉煌,也曾被贬斥,当我们面对这一优秀的传统木工技艺时,应当以历史的公正的角度来客观的评判其功过优劣,这才是现代人应持的科学眼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