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化石在地质学上的意义
下一主题:化石的形成条件
在欧洲,列奥纳多达芬奇于1508年首先提出化石是曾经活着的动植物的遗体。与其同时代的一些科学家将“fossil”用于泛指石头、矿物、器物等各种采集品,当然,其中包括着真正的化石。如德国医生G.鲍尔着眼于这些化石为什么是石质的,以及注意它们有无药用价值。瑞士医生兼博物学家C.格斯纳虽将化石与现代生物对比,但基于当时生物学知识水平而受到一定限制。此外,意大利医生、地质学家G.弗拉卡斯托罗和法国作家、制陶师B.帕利西都曾发现过双壳类、腹足类和鱼骨的化石。
丹麦地质学家和解剖学家N.斯泰诺基于他对诸多地质现象的详细观察于1667年写出了有关“舌形石”(即鲨鱼牙齿化石)的文章(未出版)。斯泰诺提出化石是古代有机体的遗骸,细心研究化石有可能解释各种地质事件编年史的看法。关于化石的一个著名的插曲也发生在这个时期,作为狂热宗教徒的自然科学家J.J.朔伊希策将1726年瑞士埃宁根中新世湖相沉积褐煤层中的蝾螈化石视为《圣经》中大洪水时期有罪的俗人的遗骸,订名为 Homo diluvii testis(洪水证人)。这一错误直到1811年才由G.居维叶予以纠正。在其1812年出版的4卷本巨著的第四卷第十五篇论文中指出这一化石不是“人”而是一种盲螈 (Proteus)。直到1837年才由另外学者正式订名为朔氏大蝾螈。
在欧洲,自W.史密斯、C.莱尔,尤其是C.R.达尔文以后,对于化石的认识逐渐深入而达到作为现代科学的古生物学的研究水平。
在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小农经济和以尊孔读经为主导的科举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使古代科学技术的萌芽逐渐泯灭。对于化石的再认识也是19世纪中叶以后,作为现代科学的一部分由西欧传入中国,或由西欧经日本再传入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