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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绍光具体解析道:“对于艺术家,要给他们一个真正的自由创作空间,画商们不要去限制他,不要对艺术家指手画脚,艺术家享有至高无上的创作权利,而把经营方面交给画商。我就见过这么一件事,一次我们竟然有几位画家在美国当场联合作画,你一棵树,我一块石……当时就有西方业内人很认真地问我:‘他们不是同性恋吧?要不怎么配合得这么好?’这件事说明,在西方,人家认为绘画是很个人、很个性化的艺术,还是那句话,越是好的画家个人风格越强,越不可能与别人合作,像这样配合得如此浑然一体,只能证明我们的作品没有个性,这还是派系教育的恶果,这是严重违背艺术创作规律的!”另外,从另一方面看,我们这些画家之所以如此炫技,背后是否受了商业利益的驱使、是否抹不开商家的‘要挟’,也都很难说,但不管怎样,国内艺术家(不光是画家)在处理个人创作与商业需求这一对矛盾时,确实有些捉襟见肘……”
“至于评论家,则应该和画家、画商都是好朋友,从更高的地方如哲学的角度来给画家们的作品定位等等。”最后,丁绍光特别强调“还要有一个健康的收藏家队伍,要把对艺术品的收藏作为一种对文化的支持、一种带有社会责任感的理念传播出来。”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有感于“在西方,每个国家的作品基本都有本国人购买收藏,而我们却不是这样,这对保护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