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展位:
A 区: 人民币¥1,600.00元/平方米
B 区: 人民币¥1,200.00元/平方米
室外场地:
人民币¥600.00元/平方米
光地展位最小36平方米起租,参展商可直接与展览会装修代理公司联系,以落实展台的特殊装修设计、安排和布展和展具等的费用。
2. 提供服务
展览主办单位向各参展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展览会会刊》免费登录;
定期展馆清洁;
邀请参加开幕式等有关活动;
协助业务联络;
展台搭建及拆撤(仅适用标准装修展台);
免费提供预先
注册参展商的胸卡;
24小时展场保卫
有偿服务:
《展览会会刊》中附加登录和公司徽记登录;
《展览会会刊》广告登录;
展览会入场券背面广告;
展厅内及室外广告;
产品推介及技术交流会安排和组织;
音像设备租用;
额外展具、动力电;
展品运输;
展品入馆安放;
展览图片、纪念品设计和制作;
宣传材料印刷;
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和传真;
人员服务包括展台劳务、礼仪小姐等。
3. 参展程序
1.求填写好“参展申请表”并交回展览主办单位。通过传真方式报名参展也可接受。请注意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日。
2.收到“参展申请表”后,展览主办单位将向参展公司寄发正式合同一式两份,以待会签。
3.参展公司需按主办单位发出的形式发票的要求,通过银行电汇展台租金的50%作为预定金(人民币)或一次付清全部款项,以落实展台位置。展台租金的余额部分应不迟于2016年10月10日汇付。
4.在确认展台后,主办单位将向参展公司寄发《参展商手册》,手册包括展品运输、展台设计搭建、旅行及住宿安排、物品租用和服务员、广告以及签证申请等有关信息。参展商必须按要求填写好手册中的有关表格,并于截止日期前交回主办单位。
5.只有收到展台预订金后,才能落实所预订的展位。展位分配按“先预订交费,先落实确认”的原则售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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