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三十一年初,正是忽必烈曰崩之前;因皇太子早年已卒,众臣协议由皇太孙铁穆耳继位。正当此时,传国留自天而降,天命瑞应及时显现,竟会如此巧合。读者自知,古往今来,究竟有几个瑞应真是上天显示的呢?
到了明代以后,还有人玩这种把戏,但越来越不为人所信了。如明孝宗弘治十三年(1517),邹县(今陕西户县)玉志学于泥河滨得玉经。陕西巡抚熊狲以为素组复出,特意献于朝廷,却反遭礼部尚书傅瀚驳斥:盖秦级亡已久,今所进与宋元所得,疑皆后世慕秦级而刻之者。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单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级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赔笑千载。不过想来也确实可笑,如此作为,不但欺过于人,而且诬陷于天,还有什么天命可言?故傅瀚之言诚期惴也。如果说像来哲宗、元成宗等华之作伪是上有所好,那么,如熊羽辈之作伪则为“下必谀之”了。
清乾隆三年,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献玉宝,亦云江苏宝应县挑河民玉掘地得之,而且级文亦为‘受命于夫,既寿永昌”。清高宗定为前代好事者仿刻,仅视为玩好旧器而已。不过,乾隆对这个问题认识是比较清楚的。他曾说:“若论宝,无论非秦级,即真秦垄,亦何足贵?’他在《国朝传宝记》一文中还写到:“联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宝虽重,一器耳。明等威微信守,与车旗章服何异?德之不足,则山河之险、土宇之窗,拱手而授之他人。”故宝器非宝,宝于有德。古老得前代符宝,君臣色动矜耀,侈为瑞赃者。”毕竟时代不同了,认识已大不一样。玉级虽重,器物而已。乾隆之语实属言简意赅。古往今来,附着在传国缴上的崇神粑玉、天命皇权的观念显然已经大为褪色。即使真有和氏璧、传国经再现,乾隆帝大约也不会用15座城池去换了。不过,清代所用之玉肇,无论就玉石材种、形态数量、雕琢技艺而言,都是历史之最。清官交泰殿藏玉努25枚,前两枚就是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盛京藏10枚;第一枚也仍然是“大精受命之宝’。无论如何,作为封建玉朝的皇帝,他总是离不开天命的罗网的。人们大约不会想到,在清朝灭亡之后;居然还有人偷偷刻了一枚玉级,此即窃国大盗袁世凯,孙中山先生为废除封建帝制奋斗,了一生,在他执政的任何时期。未有过一个“玺’字的印文,勘叹高山仰止。而袁世凯在1913年窃任大总统之后,竟刻制了一枚中华民国之努”,预示其隐有待机复辟帝制的计划,实即责土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