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告郭庆祥案一审判决 郭庆祥道歉并赔偿7万
发布时间 2011-06-15 浏览 49717 次
坚持自己的看法。“判定一件作品的艺术价值,不是法院能够判决的。按正常的学术标准来定义:真正的艺术品一定是艺术家自身的情感、思想、时代精神以及创造力的体现。而范曾为代表的这种程式化、模式化‘流水线’作业,这些作品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人工复印机式的千篇一律作品,一套熟练工的工匠产品,既没有时代精神又没有艺术价值,这些作品与艺术无关。”

  他认为,如果让范曾现象继续下去,会导致社会大众审美缺失和偏离;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美术教育,扼杀国内美院学生的艺术创造力,同时,导致艺术品市场出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等等文化乱象。

  呼吁出台文艺批评法规

  郭庆祥坚持自己只是在写文艺批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正常的文艺批评与名誉侵权之间本来就泾渭分明。昌平法院的这一判决,混淆了这一界限,开了一个错误的先例。“我作为一名文艺批评的作者,希望尽快出台文艺批评的法律法规,好让我们掌握其中尺度。”

  范曾不愿就本案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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