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检验标准》
发布时间 2011-07-14 浏览 47425 次
发酵的,含梗量不得超过10%。绿茶必须经过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

  茶叶理化标准有:(1)水浸出物不得低于33%;(2)总灰分含量应在3-8%之间,其中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的比例不低于45%;(3)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2O计应在重量的1.5-2%;(4)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超过0.8%。(5)粗纤维含量不得超过15%;(6)咖啡碱含量不得少于2.5%。(7)茶多酚含量不得少于10%;(8)红茶水分不超过10%。以上限量标准均有其自己的检验方法。

  英国:已把ISO 3720红茶规格标准等,转换为英国的国家茶叶标准。规定从1981年4月1日起,凡在伦敦拍卖市场出售的茶叶,必须符合这个标准,否则就不能出售。并将ISO 1839-1980茶叶取样方法,转换为BS 5987-1985英国标准。其他标准还有:

  BS 6008-1985 茶-供感官检验用茶汤的制备;

  BS 6048-1987 茶-红茶技术条件;

  BS 6049/1-85 茶-已知干物质含量的磨碎试样的制备;

  BS 6049/2-85 茶-在103摄氏度失重的测定;

  BS 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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