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明早期瓷器对中国陶瓷
下一主题:宋景德镇窑青白瓷器
宋代形成了“窑”的概念,但是宋人对瓷器的记载还比较零散。最早对宋代瓷器进行系统介绍的是明初曹昭的《格古要论》一书,记载了包括高丽窑、大食窑在内的15个古窑,其中绝大部分是宋代的。明中后期以来,在文人学者的清赏类著作中,对瓷器的记载更多、更系统。清代,随着从宫廷到士庶对宋瓷的追逐、收藏,开始出现专门的陶瓷专著,也开始记述鉴定要点,并涉及了一些制造工艺。从收藏的观点出发,开始形成官窑、私窑、大窑、小窑等收藏品的不同观点。这类记载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并大体上形成了宋代“五大名窑”的观点。
宋代的制瓷业有官窑、私窑之分,并且出现了御窑。官窑由监窑官管理,部分产品上交官府或宫廷,同时也有相当部分的产品供出售。私窑则由民间投资经营,产品供给的对象既有品官、士大夫,也有平民百姓,因此种类丰富。御窑大约是在北宋末期才兴起的,其规模虽小,产品质量却非常高,全部供给宫廷或官府的大型仪式使用,不合要求的产品全部打碎,禁止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