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出新规代用茶监管将“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 2011-08-02 浏览 50592 次
永泉表示,代用茶市场的混乱主要是由于一直以来对其监管的空白,而监管之所以会出现空白,是源于代用茶“非茶之茶”的身份。这个身份让代用茶陷入了“四不像”的尴尬境地。7月18日,记者试图在相关主管部门和各个行业协会中找到一个监管代用茶的机构,却一无所获。

  “代用茶不是茶,茶叶协会略有涉及却无法监管。菊花等部分农业部门可以监管,但是苦丁茶、绞股蓝等却又实实在在地属于中医药部门的监管范围”,李永泉表示代用茶到底属于哪个部分监管尚存疑问,更别提标准完善与否的问题。

  因此,李永泉表示,《代用茶卫生标准》的出台,将会弥补这个空白区,制定标准“是件好事”,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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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台的《代用茶卫生要求》针对的代用茶产品范围:

  叶类产品:叶类产品:苦丁茶、绞股蓝、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等

  花类产品:菊花、茉莉花、玫瑰花、金银花等

  果(实)类(含根茎)产品:大麦茶、枸杞、胖大海、罗汉果、决明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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