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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窑窑址至今在浙江省龙泉县始终未找到确切的窑场,故对傅世的器物和窑址的存在是当前学术界争论颇大的同题。归纳起来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窑址的地域归属,由于哥窑瓷器的胎体大多呈黑灰、深灰之色,而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于1956—1961年在龙泉县的大窑、溪口等窑址发现黑胎的开片青瓷,它们的特征与傅世的哥窑作品有一定的相似,因而认为“大窑、溪口窑址中出土的黑胎青瓷应当是哥窑的产品无疑”。对此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有不同的看法,他们通过对龙泉县黑胎青瓷和傅世哥釉胎、釉的化学组成和显微结构测试的结果,发现有一定的区别,故认为:“傅世哥窑不在龙泉烧造之说可以接受的”,据此,他们进而提出:“傅世哥窑在好多方面都和景德镇的同类作品比较接近。”因而“很可能是宋以后景德镇所烧造”。哥窑是否为景德镇所烧造,没有窑址出土物为证,难以使人信服。
2、从窑口本身来说,有人认为“修内司官窑就是傅世哥窑”。这种新的见解,本身就否定傅世哥窑的存在,对此当前难以取得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