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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包装材料
8.1.4.1 包装(含大小包装)材料必须是食品级包装材料,主要有:纸板、聚乙烯(PE)、铝箔复合膜、马口铁茶听、白板纸、内衬纸及捆扎材料等。
8.1.4.2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阻氧等保鲜性能,无异味,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受杀菌剂、防腐剂、熏蒸剂、杀虫剂等物品的污染,并不得含有荧光染料等污染物。
8.1.4.3 包装材料的生产及包装物的存放必须遵循不污染环境的原则。宜选用容易降解或再生的材料。禁用聚氯乙烯(PVC)、混有氯氟碳化合物(CFC)的膨化聚苯乙烯等作包装材料。
8.1.4.4 包装用纸必须符合GB 11680规定。
8.1.4.5 对包装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8.2 贮藏
8.2.1 禁止有机茶与人工合成物质接触,严禁有机茶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接触。
8.2.2 有机茶与常规茶叶必须分开贮藏,提倡设有机茶专用仓库。仓库必须清洁、防潮、避光和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