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1-09-02 浏览 50904 次
>   第十二条 [专用标记形式] 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由国家标准所规定的原产地标记图案和信阳毛尖茶名称组成。

   第十三条 [申请程序] 生产者使用原产地产品专用标记,应向县、区级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资料和证明:

   1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2 、产品生产者简介及负责人身份证明;

   3 、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原产地标记保护茶园证书和原产地标记保护产品证书);

   4、产品质量检验无不合格记录的证明。

   第十四条[审核和登记] 县、区管理机构受理生产者提出的申请,报送市管理机构审查。

   市管理机构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专用标记。

   第十五条 [标记使用] 获准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者,有权在其生产的信阳毛尖茶产品的标签、包装、说明书上使用信阳毛尖茶原产地标记或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六条 [证书和标记制作] 专用标记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

1  2  3  4  5  6  7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