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书画家的名号在鉴定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 2011-09-05 浏览 50084 次

我国书画艺术源远流长,传世作品之多,以近现代知名书画家的作品而言,汗牛充栋难以数计。因此,在书画收藏中要全部了解、熟悉所有的作者的姓名、字号,这是难以做到的,因为即使在这一类的辞书上也难免会有疏漏和讹误。但是,作为书画收藏者,通过多看、多记、多搜集这方面的资料,从而多熟悉并掌握一些书画家的“名头”(除了名字别号外,还包括生卒年、籍贯、师承、风格特色等),是十分必要的。

  在姓名之外还有字号,这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传统。尤其是古代文人,大多有字有号。如宋代的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黄庭坚(字鲁直,号山谷道人);元代的倪瓒(字元镇,号云林),黄公望(字子久,号一峰);明代的沈周(字启南,号石田),文徵明(初名壁,字徵明,号衡山);清代的画僧八大(朱耷,别号雪个),石涛(原名若极,法名原济,号大涤子)等等,这一传统直至近现代,乃至当代仍被书画家所继承。书画家在作品上签署名款时,有的把姓名字号均署在作品上,有的则往往仅以别号为署。因此在鉴看书画作品时就必须对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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