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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一下文献记载。在元人的著作中,虽未见有这方面的直接记载,但是元末学者孔齐所著《至正直记》中,却给我们提供了价值的信息。
该书卷二《饶州御土》条谓:
“饶州御土,其色白如粉垩,每岁差官监造器皿以贡,谓之御土窑。烧罢即封,土不敢私也。或有贡余土作盘、盂、碗、碟、壶、注、杯、盏之类,白而莹色可爱,底色未着油药处犹如白粉,甚雅。薄难爱护,世亦难得佳者。今货者皆别土也,虽白而垩□耳。”
同书卷四《窑器不足珍》条谓:
“在家时,表兄潘子成自余干州归,携至旧御土窑器径尺肉碟二个,云是三十年前所造者,其质与色绝类定器之中等者,博古者往往不能辨。……至正癸卯(1363年)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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