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浅谈明式家具与道家思
下一主题:马未都说家具收藏(一
早期的须弥座如云岗石窟的北魏浮雕塔基,敦煌唐代洞窟中的龛座、五代王建墓的棺床等,它们中间都有一个收缩部分,由此向外宽出的各层,线脚也比较简单。至宋代常把须弥座用作建筑的台基。据《营造法式》,其形制有简有繁。简者如《石作制度》中的“殿阶基”,繁者如《砖作制度》中的“须弥座”,高十三砖,分九层,各层名称不同,线脚及雕饰亦异,不过二者在中间收缩部分立柱分格,格中平列壶门,做法则是一致的。
《营造法式》卷三“殿阶基”条原文是:“造殿阶基之制:长随间广,其广随间深,阶头随柱心外阶之广。以石段长三尺,广二尺,厚六寸。四周并迭涩,坐【座】数令高五尺,下施土衬石。其迭涩每层露棱五寸,束腰露身一尺,用隔身版柱,柱内平面作起突壶门造。”它开列部位名称及尺寸不够详尽,故梁思成先生《营造法式图注》称“《法式》卷三‘殿阶基’条制不详”,亦未为制图。但此条已足够使我们知道其形制和早期须弥座相差不大。宋代实例也有与此相似的,如正定开元寺大殿的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