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茶叶生产企业场所与设备条件》
发布时间 2012-01-05 浏览 48101 次
与地面直接接触。茶叶内包装材料用纸应符合GB 11680的规定。

5.2在茶鲜叶原料、在制品及成品茶叶运输过程中,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接触。

6 检验设备(施)要求

6.1 检验场所设置

企业应配备茶叶感官审评和理化检测室。有条件的企业可单独设置感官审评室和理化检测室。

6.2 茶叶感官审评

6.2.1基本设施

应包括环境条件、评茶设备、茶叶标准样。

6.2.2环境条件

茶叶感官审评室应设置在干燥、清静、北向无高层建筑及杂物阻挡,无反射光,周围无异气污染的地方。面积应能满足感官审评操作和日常工件量的要求,北墙应开窗,墙面应乳白色或浅灰色;天花板(或房顶)用白色或接近白色;地面应防滑、平整,颜色宜选择浅灰色或较深灰色;光线应能满足评茶要求。

6.2.3 评茶设备

6.2.3.1干、湿评台

干评台颜色应为黑色台面,高度一般为0.85m~0.9m,宽度0.6m,干评台置于靠北窗的下面;湿评台颜色应用无反光的白色台面,高度与干评台基本一致,宽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