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通则》实施半月功能饮料仍未变脸
发布时间 2012-01-30 浏览 46007 次
于功能性饮料的定义,功能饮料包括营养素饮料、运动饮料和其他特殊用途饮料三类。所谓营养素饮料是指人体日常活动所需的营养成分,这种饮料以脉动、激活、尖叫为代表,而运动饮料含有的电解能很好地平衡人体的体液,以佳得乐、劲跑、维体等为代表;特殊用途饮料目前市场主流的主要就是以红牛、力保健和V飙为代表的能量饮料。

  如果市场上以运动主打的饮料归在运动饮料一类,那主打“功能”牌的红牛将如何划分呢?尽管红牛相关负责人没有明确表态红牛将如何变脸,但一位红牛内部人士透露,红牛正与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沟通,至于将归属于哪个分类,是否要换包装,暂时未有定论。

  企业质疑细分科学性

  据了解,业内普遍认为,《饮料通则》的出台有助于规范饮料市场,《饮料通则》里除了对功能饮料有重新划分外,对果汁饮料也有严格规定,只有果汁(浆)的含量不小于10%才能叫“果汁饮料”。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添加糖分的果汁,应在产品名称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来看,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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