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普查方法及要求
发布时间 2012-01-31 浏览 50156 次
户的评价以及茶机用户对行业发展和购机补贴政策的意见或建议。填写记录表(附表4)。

七、普查报告要求

各省普查结束应提交普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的生产、贸易及质量管理情况(含标准的实施情况);

(二)产品安全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茶叶机械加工对茶叶品质影响;

(四)产品的适用性及发展趋势;

(五)产品质量水平与国外产品的对比分析;

(六)制约产品和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七)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八、工作进度要求

各省函调的企业基本情况应于2007年10月15日前报中心,其他调查材料,包含调查记录表及检测报告原件、照片(标注清楚,可电子版)、产品说明书及省内普查报告(及电子版)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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