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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不避。明代早期避讳制度疏,万历以后逐渐严格。清朝顺治前尚不避讳,康熙后开始避讳,雍正、乾隆两朝,避讳之律最严,所以文字狱甚多。
触犯讳禁成为清代文字狱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根据《清代文字狱档》、《掌故丛编》等史料的统计,仅乾隆皇帝在位的六十年中所发生的文字狱就达七十五次之多。乾隆四十二年间闻名于当时的《字贯>案,是江西人王锡侯为了纠正《康熙字典》的错误而作的,刻《字贯》时在凡例中只因不避康熙、雍正两朝的庙讳和乾隆的名讳被王泷南告发后,清政府治以大逆之罪,而全家被斩。为避玄烨的讳,把扬雄的《太玄经》改写成《太元经》,“天地玄黄”改为“天地元黄”,在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