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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献之(344-386),字子敬,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官至中书令,世称"王大令"。他的书法,兼精楷、行、草、隶各体。幼时从他父亲学书,后来取法张芝,别创新法,自成一家,与父齐名,人称"二王"。南朝宋,齐,梁,陈之间,人多崇尚他的字。他的楷书以《洛神赋十三行》为代表,用笔外拓,结体匀称严整,如大家闺秀,姿态妩媚雍容。其行书以《鸭头丸帖》最著。草书名作《中秋帖》,列为清内府"三希"之二,笔划连续不断,世称"一笔书"。
其主要作品有:1)洛神赋十三行:洛神赋(十三行);《洛神赋》是王献之的小楷作品,据说王献之好写洛神赋,写过不只一本。共计十三行,真迹已不复存在。今只传贾似道所刻石本,因石色如碧玉,世称"碧玉十三行"。现藏首都博物馆。王献之所书《洛神赋》(十三行)体势秀逸,笔致洒脱,清杨宾《铁函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