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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及饰品合格率仅16.7%!黄金及饰品纯度不“纯”,这是绍兴县消保委近日对该县贵金属和珠宝玉石饰品销售市场监督抽检的结果,其中黄金及饰品、玉石及饰品等不合格现象较严重。从去年7月份至今年3月中旬,绍兴县工商部门对19家经销单位的57批次的黄金、钻石、玉石及饰品样品进行了抽查检测,检测结果为:黄金饰品合格率为83.3%;黄金合格率为88%;玉石及饰品的合格率仅为16.7%。饰品名称、标识问题多据绍兴县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长陈云兴介绍,珠宝及玉石饰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名称、标识不合格,存在三种情况:一是用玉的总称,来标注翡翠或处理过的翡翠,《珠宝玉石名称》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单独使用“玉”或“玉石”直接代替具体名称。绍兴县钱清天然饰品店将所有玉器都标上了“缅甸玉”,其中包括处理过的翡翠,这其实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二是将石英岩玉定名为翡翠,这是两种不同的玉石,不能混为一谈。在柯桥的何春燕玉石商店内,检查人员发现所有商品,包括石英岩玉均用“缅甸翡翠玉”来表示,对标识极为随意。三是将合成的红宝石定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