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陈鸿寿任知县时的相关事宜。据清嘉庆十八年《溧阳县志·溧阳县知县》载:“陈鸿寿,后文还会论及)。在《溧阳县志》中,但不了解嘉庆十八年以后的事(有关这方面,他们知道嘉庆十六年时陈鸿寿就已在溧阳任知县,至今还有他的当地只做过一任知县的说法。当然,不少人认为他在溧阳或宜兴只有一任即三年。《阳羡砂壶图考》等记载他担任宜兴知县是嘉庆二十一年(1816)的事。在溧阳地方上,但任职时间说法不统一,现在可肯定他未曾担任过宜兴知县而是出任溧阳知县,历来说法颇多,最高的官职是江防同知和江南海防河务同知。有关他的任职情况,只做到知县和海防河务同知等级别不太高的官职,年寿五十五岁。嘉庆六年(1801)三十四岁拔贡以后步入政坛。但他的官运似乎并不“亨通”,卒于道光二年(1822),享年五十有五。”5陈鸿寿生于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海防同知。道光二年以风疾卒于任所,补溧阳县。后河工江防同知,署赣榆县,奏留江南,丁忧服关,分发广东,他被“考以知县用,嘉庆六年(1801)拔贡以后,从中足可看出陈鸿寿的横溢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