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顽症需要政府部门和市场中各利益主体的共同努力。对于画廊、拍卖行等中介机构来说,首先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杜绝赝品。鉴定家们也要讲职业道德,重职业操守,不做违心鉴定。但仅仅依靠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和鉴定家们的职业道德来规范市场是不切实际的,政府部门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应从政策法规入手,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引导艺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如我国现行《拍卖法》第五章第61条就拍品质量问题作出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拍卖公司没有义务保证上拍的作品全部是真迹。艺术品真伪辨别本就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拍卖公司不可能对拍品百分百保真,这本也无可厚非。但是,有些人就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钻政策法规漏洞,没有义务保真变成堂而皇之卖假。《拍卖法》没有及时修订不但没有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反而成为某些制假投机者的保护伞。像这样的条款就应该随着市场的发展予以修改,而不是成为制约市场趋于规范的因